一是断喙。限饲前应对母鸡断喙,以防相互啄伤;在雏鸡6-10日龄断喙。
二是确定限饲时间。目前,生产中对蛋鸡限制饲养多从9周龄开始,常采用限量法。
三是定期称测体重。掌握好给料量限饲开始时,要随机抽样一定数量的鸡只称重并编号,每周或两周称重一次,用其平均体重与标准体重比较,10周龄以内的误差允许范围为±10%,10周龄以后为±5%,超过这个范围说明体重不符合标准要求,就应适当减少或增加饲料喂量。每次增加或减少的饲料量以每天5克/只为宜,直至达到标准体重。
四是设置足够的料槽。限饲时必须备足料槽,而且要分布合理,防止弱鸡采食太少,鸡群饥饱不均,发育不整齐,要求每只鸡都要有一定的采食位置,留有占鸡数1/10左右的余位。
五是笼养育成鸡的限饲。笼养育成鸡,控制饲养的技术措施比较容易实施,应激反应较小,如果管理正常,可获得85%甚至更高的均匀度。但由于笼养时鸡的运动量减少,应考虑适当降低饲养标准中的能量含量。另外,笼养时采取限饲时间可适当提前。
六是限饲工作要与其他工作相协调。在限饲过程中,如果鸡群发病、接种疫苗或转群时,可暂时停止限饲,待消除影响后再行限饲。实施限饲时,要与控制光照措施相结合,这样效果会更好。在生产中,不能因限饲而增加产品成本,不能因此而造成过多的死亡或降低产品质量。如鸡场的饲养条件不好,育成鸡的实际体重比标准体重轻,这种情况下切不可进行限制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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