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蓝色病疫情报告与确认程序怎么规定? 内容: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等规定: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临床怀疑疫情后,应立即派2名专家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现场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同时采集样品送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或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确诊。 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疫控机构按有关规定向农业部报告疫情。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按规定公布疫情。 农业部要求,从2007年6月10日起,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6-08-17 12:47:42 来源:哦嘿养殖网 链接:https://www.ohei.cn/news/456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