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
发布时间:2026-02-01 11:35:59 | 来源:哦嘿养殖网

在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研制和评价过程中,农业部一是坚持严格依照兽药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开展审评评价工作;二是坚持以科学实验为基础。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大量试验数据进行了复核;三是坚持以临床应用效果作为疫苗再评价的依据,在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方面,获得大量可靠的实验数据。

疫苗生产使用过程中,农业部采取赴企业督查、派驻厂监督员、对疫苗使用全程跟踪等措施,加强疫苗质量和使用效果监管。疫苗优先在重点地区和重点猪群(种猪、母猪)使用。随着免疫工作的推进,疫情大幅下降。目前,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进一步验证,免疫过的猪群没有再发生疫情。截至8月28日,共生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4.4亿毫升,向各地调拨3.8亿毫升。

猪蓝耳病不会感染人和其他动物猪蓝耳病又称“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是由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毒引起,以成年猪生殖障碍、早产、流产和死胎,以及仔猪呼吸异常为特征的传染病,是一种免疫抑制病,常常继发其他病原感染,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发生过猪蓝耳病。1987年,该病在美国首次被发现,1990年传入欧洲,此后疫情很快遍及美国、加拿大、德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英国等多个欧美国家。1993年日本、韩国发生猪蓝耳病疫情,1996年我国在猪群中分离到蓝耳病病毒。目前,全世界主要养猪国家均有该病。

猪蓝耳病病毒可感染各种年龄的猪只,但并不感染人和其他动物。猪蓝耳病并非人畜共患病,这是国际兽医学术界公认的事实。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地均没有猪蓝耳病病毒感染人的报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等有关国际组织也没有将猪蓝耳病列为人畜共患病。我国自2006年夏季发生该病疫情以来,在疫病防控过程中,农业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调查。迄今为止,没有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情况。

积极参与和支持动物防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2006年,农业部及时组织多学科专家联合开展“高热病”疫情攻关,从病毒、细菌、寄生虫等三个方面对猪“高热病”的病因进行调查,采用免疫组化分析、全基因序列分析、回归本动物感染实验等技术手段,经过专家综合分析和多次复核,确定变异猪蓝耳病病毒是猪“高热病”的原发病因,定名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农业部坚持实施“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行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农业部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国际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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